各相关学院(系)及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荐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发便字202123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教材仅限于教指委制订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暂行)中明确的各专业领域(方向)的专业必修课所使用的教材,不包括学位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教材以及其他用途所使用的教材。
2.已公开出版的相关教材或正在编写中、且在一年内能全部完成编写工作的教材。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申报评审程序
1.教材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请至所在学院(部门),填写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荐教材申报评审书(附件),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主编(第一作者)所在学校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教指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三、申报材料
1.由教材主编或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如非主编或第一作者提出申请,需有主编或第一作者出具授权书。
2.申报评审表须严格按照限定字数填写。提交申报评审书的同时,已公开出版教材需提交教材3册(种),尚未公开出版的教材需提供书稿纸质版一式三份。
3.申报评审书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办法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请各相关学院(系)及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10月22日(周五)17:00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教师教育管理处,地址:啬园校区教学6号楼305A;邮箱:jsjyglc@ntu.edu.cn,联系人:董媛媛,联系电话:55003216。
附件:1.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教材申报评审书
2.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荐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函件)
附件1: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教材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荐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函件).pdf
研究生院
教师教育管理处
2021年9月9日